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0年上半年,有色金属行业积极应对疫情不利影响,着力推动复工复产,二季度以来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效益降幅收窄,行业信心有所提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规范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工作,扎实推进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等规定,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试行)
SDPR-2017-0180006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动态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水规字〔2017〕6号 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管理,进一步增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动态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动态评价办法(试行)
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水利部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决定废止3件、修改17件。 一、废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 年11月22日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发布)。 二、废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第二次修改)。 三、废止《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令第41号发布,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四、将《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1990年8月31日水利部水政〔1990〕17 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7号修改)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于开工前将浮桥建设方案一式五份报送当地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